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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申请与答辩须知

一、论文目的:

  1、毕业论文是颁发本科毕业文凭、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依据;

  2、毕业论文的撰写是熟悉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方法、培养社会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3、毕业论文的拟定是各专业本科段课程设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毕业生全面总结、修正专业知识结构,展示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论文撰写申请资格

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尚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均可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一类助学考生申报资格、时间及程序等如有特殊规定的例外)。


三、论文撰写申请时间

我校开考的各专业每年5月第三周末、11月第三周末各举行一次论文答辩。参加5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前一年的11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在我校自考办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参加11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当年5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逾期者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申请者须事先经自考办主管老师同意方能适当延期申请)。

一类助学考生可向我校自考办索取《毕业论文撰写申请与答辩须知》及自己所申请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社会考生可在我校自考办网站上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cce.sisu.edu.cn/。


四、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及方式

  1.可面报或函报(函报者须写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白天能联系上的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时随其它报名材料一同邮寄到我校自考办,函报者在汇款单上须注明“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汇款请寄四川外国语自考办梁晓东老师收)。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段各科成绩表等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用A4纸,且不许颠倒复印。

  3.用A4纸(论文稿均使用A4纸)打印好的论文封面(http://cce.sisu.edu.cn/网站上可下载,封面内容除导师部分其它须完整提供)、中文提纲一份(外语专业须同时提交中文提纲和外文提纲,中文提纲在前),封面与提纲装订在一起。

  4.需详细填写一份自考毕业论文“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

  5.交纳报名费、指导费、考核(答辩)费、审定费共计400元(如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收费标准有变化,以新标准为准)。


五、论文撰写须知

  1.申请者按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可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中“选题范围”的相关规定选题,并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提纲,在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时与其它材料一起交到我校自考办。

  2.考办对撰写论文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的申请材料和报名费将退回申请者。

  3.考办根据论文涉及的专业方向为考生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并将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告知考生。

  4.考生得到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后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进入论文撰写指导程序。

  5.论文指导流程含提纲撰写与确定、初稿及修改、论文定稿。

  6.指导教师对在校考生采用面见和电子通讯(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指导,与校外考生采用电子通讯(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指导。请考生严格按照导师意见完成修改提纲和论文的撰写,并做好文档的备份。每一指道流程中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提纲及初稿最多修改3次。

  7.论文应思想健康。

  8.外语专业论文用相应外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4000词(日语专业不少于4500词),不超过6000词。非外语专业论文用中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6000字,不超过8000字。

  9.请考生仔细阅读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撰写论文。

  10.如导师确认论文选题及初稿不符合基本要求,需更改题目,重交论文提纲及初稿者,须交重复指导费200元。

  11.如考生在规定的指导时间内不能达到撰写论文的基本要求(注:指论文提纲、初稿导师修改三次仍不能达到基本要求者及更换论文题目者),

须导师重复指导的考生应补交重复指导费200元,导师再重复指导三次,如在规定截稿日期还不能定稿,说明考生尚须提高,不能参加该次论文答辩,并需重新申请以后的论文撰写及答辩。

  12.考生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须将所指导考生论文的评语填写在其“毕业论文记录表”上。


六、论文撰写时间安排 (以上/下半年申请者为序)

  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考办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为合格申请者确定指导教师;

  6月10日~30日/12月10日~30日:提纲修改并定稿。

  7月1日~8月31日/ 1月1日~2月28日:考生撰写初稿。

  9月1日~10月31日/ 3月1日~4月30日:论文修改并定稿。

  11月第一周(工作日)/ 5月第一周(工作日):交定稿后的论文正稿四份到自考办(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准)。未经自考办主管老师同意,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不予退费。

  注:1.以上各阶段截止日为论文撰写各流程的最后期限,如导师同意,各阶段流程可提前。

     2.导师假期原则上不进行论文指导(指导教师本人同意的例外)。

     3.如导师因公不能按期完成指导时,将顺延该考生论文撰写进度。


七、论文答辩须知

  1.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双休日进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书等四证原件到我办报到,进行最后一次资格审查并抽签(答辩顺序)。资格审查未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不退费。

  3.答辩流程:考生先用十分钟左右介绍论文主要内容,再根据答辩组成员提问进行答辩。

  4.答辩语言:外语类专业考生用其所报考的语种进行答辩,其它专业考生用中文答辩。

  5.答辩成绩可按当次答辩通知的时间在http://cce.sisu.edu.cn/网站上查询。

  6.答辩成绩合格证由我办发放;毕业证在考生所在地区自考办申请办理。


八、论文评分标准及等级(百分制)

  1、90-100分:

论点明确,有独特见解。论证严密、论据充分。系统性、条理性强,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文章的重点和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能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解决问题。语言准确、简洁、流畅并有一定文采。格式规范,无抄袭。

  2、80-89分:

格式规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层次较清楚,语言基本通顺。有较强的系统性和条理性。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楚、中心和重点突出。无抄袭。

  3、70-79

格式规范,论点基本明确,论据充分。有论据,论证过程有不太合理之处,有结论,层次

可辩,语言有部分错误。无抄袭。

  4、60-69分:

格式规范,有论点,立论基本明确、能围绕立论进行论证,并有一定说服力。有论据,

但论证过程含混较多,结论较牵强,层次不太清楚,语言错误较多。无抄袭。

  5、0-59分:

格式不规范,论点含混不清,论据不充分,无说服力。论证过程含混、思路混乱,层次不清,语言不通。有抄袭或属抄袭。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3)6585440

邮编400031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自考办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东区(山下)培英楼123室(自考实验项目)
电话:023-65385726 传真: 023-65385295 邮编: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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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须知

发布:2018-05-2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申请与答辩须知

一、论文目的:

  1、毕业论文是颁发本科毕业文凭、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依据;

  2、毕业论文的撰写是熟悉社会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方法、培养社会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3、毕业论文的拟定是各专业本科段课程设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毕业生全面总结、修正专业知识结构,展示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论文撰写申请资格

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尚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均可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一类助学考生申报资格、时间及程序等如有特殊规定的例外)。


三、论文撰写申请时间

我校开考的各专业每年5月第三周末、11月第三周末各举行一次论文答辩。参加5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前一年的11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在我校自考办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参加11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当年5月20日―3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完成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逾期者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申请者须事先经自考办主管老师同意方能适当延期申请)。

一类助学考生可向我校自考办索取《毕业论文撰写申请与答辩须知》及自己所申请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社会考生可在我校自考办网站上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cce.sisu.edu.cn/。


四、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手续及方式

  1.可面报或函报(函报者须写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白天能联系上的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时随其它报名材料一同邮寄到我校自考办,函报者在汇款单上须注明“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汇款请寄四川外国语自考办梁晓东老师收)。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段各科成绩表等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用A4纸,且不许颠倒复印。

  3.用A4纸(论文稿均使用A4纸)打印好的论文封面(http://cce.sisu.edu.cn/网站上可下载,封面内容除导师部分其它须完整提供)、中文提纲一份(外语专业须同时提交中文提纲和外文提纲,中文提纲在前),封面与提纲装订在一起。

  4.需详细填写一份自考毕业论文“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

  5.交纳报名费、指导费、考核(答辩)费、审定费共计400元(如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收费标准有变化,以新标准为准)。


五、论文撰写须知

  1.申请者按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可在http://cce.sisu.edu.cn/网上下载)中“选题范围”的相关规定选题,并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提纲,在论文撰写申请报名时与其它材料一起交到我校自考办。

  2.考办对撰写论文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的申请材料和报名费将退回申请者。

  3.考办根据论文涉及的专业方向为考生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并将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告知考生。

  4.考生得到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后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进入论文撰写指导程序。

  5.论文指导流程含提纲撰写与确定、初稿及修改、论文定稿。

  6.指导教师对在校考生采用面见和电子通讯(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指导,与校外考生采用电子通讯(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指导。请考生严格按照导师意见完成修改提纲和论文的撰写,并做好文档的备份。每一指道流程中指导教师对考生提交的提纲及初稿最多修改3次。

  7.论文应思想健康。

  8.外语专业论文用相应外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4000词(日语专业不少于4500词),不超过6000词。非外语专业论文用中文撰写,总字数(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不少于6000字,不超过8000字。

  9.请考生仔细阅读自己所报考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撰写论文。

  10.如导师确认论文选题及初稿不符合基本要求,需更改题目,重交论文提纲及初稿者,须交重复指导费200元。

  11.如考生在规定的指导时间内不能达到撰写论文的基本要求(注:指论文提纲、初稿导师修改三次仍不能达到基本要求者及更换论文题目者),

须导师重复指导的考生应补交重复指导费200元,导师再重复指导三次,如在规定截稿日期还不能定稿,说明考生尚须提高,不能参加该次论文答辩,并需重新申请以后的论文撰写及答辩。

  12.考生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须将所指导考生论文的评语填写在其“毕业论文记录表”上。


六、论文撰写时间安排 (以上/下半年申请者为序)

  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考办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为合格申请者确定指导教师;

  6月10日~30日/12月10日~30日:提纲修改并定稿。

  7月1日~8月31日/ 1月1日~2月28日:考生撰写初稿。

  9月1日~10月31日/ 3月1日~4月30日:论文修改并定稿。

  11月第一周(工作日)/ 5月第一周(工作日):交定稿后的论文正稿四份到自考办(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准)。未经自考办主管老师同意,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不予退费。

  注:1.以上各阶段截止日为论文撰写各流程的最后期限,如导师同意,各阶段流程可提前。

     2.导师假期原则上不进行论文指导(指导教师本人同意的例外)。

     3.如导师因公不能按期完成指导时,将顺延该考生论文撰写进度。


七、论文答辩须知

  1.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11月的第三周双休日进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书等四证原件到我办报到,进行最后一次资格审查并抽签(答辩顺序)。资格审查未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不退费。

  3.答辩流程:考生先用十分钟左右介绍论文主要内容,再根据答辩组成员提问进行答辩。

  4.答辩语言:外语类专业考生用其所报考的语种进行答辩,其它专业考生用中文答辩。

  5.答辩成绩可按当次答辩通知的时间在http://cce.sisu.edu.cn/网站上查询。

  6.答辩成绩合格证由我办发放;毕业证在考生所在地区自考办申请办理。


八、论文评分标准及等级(百分制)

  1、90-100分:

论点明确,有独特见解。论证严密、论据充分。系统性、条理性强,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文章的重点和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能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解决问题。语言准确、简洁、流畅并有一定文采。格式规范,无抄袭。

  2、80-89分:

格式规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合理、结论自然,层次较清楚,语言基本通顺。有较强的系统性和条理性。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楚、中心和重点突出。无抄袭。

  3、70-79

格式规范,论点基本明确,论据充分。有论据,论证过程有不太合理之处,有结论,层次

可辩,语言有部分错误。无抄袭。

  4、60-69分:

格式规范,有论点,立论基本明确、能围绕立论进行论证,并有一定说服力。有论据,

但论证过程含混较多,结论较牵强,层次不太清楚,语言错误较多。无抄袭。

  5、0-59分:

格式不规范,论点含混不清,论据不充分,无说服力。论证过程含混、思路混乱,层次不清,语言不通。有抄袭或属抄袭。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3)6585440

邮编400031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自考办

 

023-65385726
周一至周日9:00-24:00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东区(山下)培英楼123室(自考实验项目)
电话:023-65385726
传真:023-65385295
邮编:4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