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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须知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授予学位工作相关规定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流程,根据《重庆地区普通高校授予高教自考和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特将我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须知整理如下: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本科毕业证书。

  3.本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考课程的平均成绩65分及以上,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重庆开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外国语专业的考试语种,必须与该专业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①.因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②.经确定有考试作弊经历者。


二、申请学位时间及时限:

每年我校接受学位授位申请的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即可向学校学位申请报名点(川外自考办)提出申请。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两年之内必须完成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位。


三、 申请学位须提交并查验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4.二寸照片两张(交毕业证照2张并考贝照片的电子数据备份。规格:150*210 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K,服装:白色/浅色,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填交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课程考试成绩单、个人信息登记表(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填写:http//cce.sisu.edu.cn)各一份;

  6.交申请费用130元(含证书费)。


四、学位授予原则

学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申请者进行逐个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对在学位申请、有关考试和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后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五、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考提醒

  1.自考生只能在其主考院校报名,不得跨校报名考试。

  2. 我校在校在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取得一门成绩合格后)、应届毕业生、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两年之内毕业生都可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三年。

  3. 自2014年起,考试时间改为每年4月进行,报名时间改为每年3月进行(具体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4. 重庆地区考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报名安排可登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后再点击进入学位委员会页面了解详情,也可留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及时通知。

  5. 自2014年起,本考试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均采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相应语种大纲。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学位办:电话(传真)023-63855235

四川外国语大学自考办: 联系电话:65385440、65385298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东区(山下)培英楼123室(自考实验项目)
电话:023-65385726 传真: 023-65385295 邮编:400031
023-6538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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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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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须知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授予学位工作相关规定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流程,根据《重庆地区普通高校授予高教自考和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特将我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须知整理如下: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本科毕业证书。

  3.本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考课程的平均成绩65分及以上,论文成绩70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重庆开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外国语专业的考试语种,必须与该专业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①.因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②.经确定有考试作弊经历者。


二、申请学位时间及时限:

每年我校接受学位授位申请的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即可向学校学位申请报名点(川外自考办)提出申请。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两年之内必须完成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位。


三、 申请学位须提交并查验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4.二寸照片两张(交毕业证照2张并考贝照片的电子数据备份。规格:150*210 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K,服装:白色/浅色,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填交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课程考试成绩单、个人信息登记表(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填写:http//cce.sisu.edu.cn)各一份;

  6.交申请费用130元(含证书费)。


四、学位授予原则

学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申请者进行逐个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对在学位申请、有关考试和审核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后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五、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考提醒

  1.自考生只能在其主考院校报名,不得跨校报名考试。

  2. 我校在校在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取得一门成绩合格后)、应届毕业生、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两年之内毕业生都可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三年。

  3. 自2014年起,考试时间改为每年4月进行,报名时间改为每年3月进行(具体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4. 重庆地区考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报名安排可登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后再点击进入学位委员会页面了解详情,也可留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及时通知。

  5. 自2014年起,本考试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均采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相应语种大纲。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学位办:电话(传真)023-63855235

四川外国语大学自考办: 联系电话:65385440、6538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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